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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
50家企业(单位)入选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江晓峰) 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共有50家企业(单位)入选。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是江门市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江门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将以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尽量做到“无事不扰”。同时,将加强帮扶指导,根据排污企业(单位)需求梳理环境风险点,督促和帮助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业(单位),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不予处罚。

    “入选正面清单的企业(单位)将被列入生态环境服务绿色通道,并优先列入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评优评奖活动,逐步推行财税、金融方面的正向激励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入选正面清单的企业(单位)应遵纪守法,满足江门市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近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具备有效非现场检查条件。

    “清单发布前两年内,环境信用评价连续被评为最好等级的企业(单位)可直接列入正面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单位)进行核查,一旦不符合纳入条件,即被移出正面清单。正面清单企业(单位)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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