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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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
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门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
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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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门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在江门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项目的说明;2.审查和批准江门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江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江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本级2024年预算;4.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票决江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8.选举;9.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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