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林冬梅) 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的落地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管理机制,即日起,我市“双通道”药品数量由原来的399个增加至523个,单独支付药品数量由原来的406个增加至526个。
“双通道”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双通道”机制是指参保人凭“双通道”试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双通道”试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范围内的药品,其费用可在试点零售药店按医保规定进行实时报销。简单来说就是:纳入“双通道”的国谈药品,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购药报销。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3家“双通道”医院、17家“双通道”药店。参保人在本市的“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如果该定点医疗机构暂未配备治疗所需的“双通道”药品,可凭外配处方医师开具的“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到本市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单独支付机制即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住院期间使用单独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其报销费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56万元/年、居民医保30万元/年),报销比例按就医医疗机构相应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