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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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快递新规3月1日起施行
我市快递企业加强学习
保障消费者权益


    江门日报讯 (记者/郭永乐)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得抛扔快件、踩踏快件,违者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对此,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快递物流企业,发现部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已经在落实最新规定。

    2月21日,记者跟随江门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立新前往市区某小区派件。“你好,这边是顺丰快递,你有一件快件到了,请问你现在在家吗?”陈立新给客户派送快件前,都会先打电话给收件人,了解其收件需求,只有征得收件人同意,他才会将快件放进快递柜。

    陈立新表示:“快件送到收件人的小区门口后,我们会拨打客户电话,询问其是否在家,客户在家的话我们会将快件送上门。如果客户不方便,我们会咨询他们是否要将快件放进快递柜或者其他代收点。如果客户没接电话,我们会在15分钟之后再次联系客户,确实联系不上的,我们会安排下一班次人员对该快件进行再次派送。”

    市民区先生受访时表示:“现在快递员派件前基本都会先打电话给我们,我们有时候没接到电话,他们会发信息通知我们。没经过我们同意的话,他们一般都不会擅自把快件放到代收点。我认为快递企业提前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放进快递柜和代收点的做法,尊重了收件人的意愿,非常好。”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局组织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专题培训会,对该办法进行了全面细致学习。“我们还印发了通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合法合规经营,按照规定依法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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