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降趋势
免签“朋友圈”今起再扩容
第十五届全运会面向全球征集会徽、
吉祥物设计方案、主题口号及音乐作品
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中国之治”坚实基础
七旬老人深陷诈骗陷阱
“花式”霸车位 监管不缺位
13.4万元被当垃圾扔了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花式”霸车位 监管不缺位
私占公共停车泊位属违法 我市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公共停车位被五花八门的东西霸占,成了“私人停车位”。

    “这是你家车位吗?”“是啊!”“这是公共车位,任何人都可以停!”这几天,江门交警一段整治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视频触动广大网友神经,引发热烈讨论。对江门交警帅气的整治行动,网友纷纷点赞。

    锥形桶、电动车、大石墩……本是公共停车位,却被各种占位“神器”霸占,成了私人停车位,停车问题难上加难。对此现象,市民更是诟病已久:“停车本来就难了,公共车位还被霸占,真的让人气愤。”“有时候想把雪糕筒扔掉,然后停车,但又怕被放气、划车。”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蔡昭璐 朱磊磊

    走访

    各路“神器”抢占车位

    “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成了‘私人领地’?”近日,有市民反映,篁庄市场路边的多个公共停车位长期被私人霸占,停车十分困难。为此,记者特意走访市区多处规划了公共车位的场所,结果发现有一些地方的公共停车位被“鸠占鹊巢”。

    到达篁庄市场时,记者看到有许多停车位,但都摆放着石墩、雪糕筒,有的甚至用锁链将自行车锁在车位上,让人无法挪开。因没有车位,小车只能随意停放路边。记者开车绕了一圈,终于找到一个车位。附近居民说,这一带的停车位长期处于被占用状态。“每次来买点什么,车都不知道停在哪,有很多车位,但就是停不了。”市民吴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被霸占的停车位多在商铺门前。为了留位置给消费者,沿街商铺故意放置物品占用车位。“别人的车子停在店门前,我们生意怎么做?”篁庄市场一家粥粉面店的老板说,放置石墩主要是为顾客留位置。当记者表示这是公共停车位,应讲究先到先停时,老板回复称:“短暂停放可以,长时间停放影响我们做生意,那就不好了。”

    在贯溪市场附近,占位现象更为严重。记者在市场附近居民楼下看到,一排停车位,能停的没几个,全部被人用自行车霸占着,并且都上了锁。有的车位甚至已经成了杂物放置处。有些洗车店也会将路边车位占为己有,“晚上停在那里,第二天早上他们就打电话让你挪车,说打扰到他们做生意了。”市民凌女士表示自己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很是烦人。

    对于这种现象,很多市民都看不过去,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整治。市民刘女士说:“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真是让人生气。”来自广西的韦先生说:“有时候想直接把雪糕筒挪走停车,但又怕车被划,最后得不偿失。”

    规定

    占用公共停车位最高罚2000元

    公共停车位被霸占,应归哪个部门管?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部门有停车办、交警和城管部门。近些年,我市城管、交警等部门多次联合街道、社区开展综合治理,对辖区公共停车位进行清理、排查,规范停车秩序。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段时间,交警部门针对停车秩序持续开展整治行动,集中对开放式小区、中小学校、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路段的车辆违停行为和不按顺向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整治。行动期间,交警规劝违停司机的同时,也在查漏补缺,梳理社区内还可以提升完善的停车资源。

    “行动主要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我们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耐心细致劝说和教育,并责令现场整改,要求商家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切实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交警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整治沿街商铺非法占用车位行为。同时联动城管、街道、社区等多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对主要路段所有划定公共停车位的道路逐一巡查,对沿街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现场予以纠正、处理。

    关于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占用停车位的,《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有明确规定: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占用停车位是违法行为。“按照《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市城管局执法监督科相关负责人说。

    “靠近商铺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便于就近商户停车使用,但不因其使用便利性则专属于就近商户,该公共停车位仍依法属于公共资源。”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莹表示,商户未经批准依法无权对门前车位进行处置,不得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如确有实际使用需要,应依法报请门前车位的管理经营单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设置行为。”陈莹说。

    市城管局呼吁商铺经营者文明经营,私占公共停车泊位既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违法情形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市民朋友发现私装地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共同监督,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