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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山市开展异地补植复绿替代修复活动
维护公共环境权益

    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雯意 通讯员/谢苗) 3月17日,鹤山市开展异地补植复绿替代修复活动,江门、鹤山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以及曾造成生态损害后果的企业代表共建生态环境示范林,倡导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指针对因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由责任人依法承担的修复或赔偿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受损的生态环境可能无法在原地进行完全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过高、修复难度过大。这时,替代修复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应运而生,即,在无法完全修复原地生态环境的情况下,通过在其他地方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或采取其他替代性措施,达到等量恢复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的目的。据悉,当天共种下马占相思、仁面子、和顺等树种150棵。

    下一步,鹤山将继续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念,积极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努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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