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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加强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通讯员/杨杰才) 记者从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连日来,面对强对流天气频发,我市切实加强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航规定,及时向海上渔船发布预警信息,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渔船生产安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海综队伍共推送预警信12次36948条,出动检查人员110人次,检查渔船172艘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2宗。

    我市海洋综合部门重点针对辖区载员10人以上渔船、NS作业渔船、钓具作业渔船、休闲渔船、非捕捞渔船、大中型渔船、小型渔船、老旧渔船等八大类渔船,全面开展渔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渔港渔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渔港水域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

    同时,海洋综合部门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预警。全市21艘执法船艇和38名船艇人员全体出海巡航,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有效处置,确保全市渔船安全平稳“入休”。全面核查渔船AIS在线情况,紧盯免休渔船航行作业动态,及时劝离进入航道作业或锚泊渔船,组织开展渔船驾驶台值班在岗抽查,重点针对凌晨“黑色四小时”(零时至4时)、傍晚两个时段和作业返港渔船,提醒注意航行安全,督促船只加强值班瞭望和正确使用甚高频、雷达、AIS、号灯号型等助航设备,防范触礁、搁浅、碰撞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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