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恩平市水利局了解到,那吉镇某水电站由于生态流量泄放未达到核定值而受到处罚,这是恩平市查处的首宗该类型案例。下一步,恩平市水利局将加强执法巡逻,为恩平生态系统良性发展护航。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吴健争
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
水电站未整改被查处
生态流量泄放,是指水电站在发电过程中,同时保证足够的下泄流量,以避免对下游生态环境特别是对水生生物产生不良影响。这是维持下游生物生存生态平衡的最小水流量,是下游动植物的生命之源,通过生态流量泄放,为下游提供足够多的、流动的水资源,维系生态系统健康。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是维系河流基本生态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手段。
恩平市七星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有不少水电站,水电站保证生态流量泄放,对保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保护区记录维管植物185科713属1330种,共记录野生动物621种,包括昆虫377种、野生鱼类41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203种,保护区内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小灵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蟒蛇、黑冠鳽、褐翅鸦鹃等31种。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研究、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1月25日,恩平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万站护流”执法检查中,发现那吉镇涉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未达到核定值。随后,该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发出通知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进行释法教育。5月23日,恩平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再次发现该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未达到核定值,而且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安装位置错误。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并启动案件执法查处程序。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日前,恩平市水利局公布了案件处理结果。涉事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运行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据《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予处罚。鉴于该水电站在此次事件中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且主动迅速完成整改,综合考虑其违法情节、造成的影响及过往整改情况,最终给予该水电站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恩平市首宗对小水电站违反最小下泄流量运行的处罚案例,对各水电站业主具有教育意义。恩平市水利局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市水电站业主起到警示作用,使得各水电站对生态流量泄放工作更加受重视,达到“处理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此外,该局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下发通知、组织培训、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明察暗访、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今年5月17日,该局曾组织包括涉事水电站业主在内的各水电站业主召开会议,对有关政策法规和案例进行宣传教育。
恩平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水电站业主应加强管理,确保生态流量泄放达标,担起生态保护社会责任,避免遭受处罚。一方面,要加强对监测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上传数据内容完整和真实。物联网流量卡必须保持在线,持续保持监测设施设备的在线状态。对于已具备网络传输条件的监测点,尽量用物联网实时上传生态流量监测数据,减少工作量。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监测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进行自查,避免生态流量显示数据箱安放在水陂中央或陡坡之上。此外,避免在大风大雨、雷暴天气进行巡查,防止管理人员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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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小水电站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流域管理机构对水资源的统一配置,确保经批准的满足生态和航运要求的最小下泄流量。
《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第二十八条规定: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或者超标准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