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江关宣) 近日,由江门海关所属新会海关监管放行的首艘保税融资租赁船舶“EB GRAND”散货船在新会港成功起航。这是该关首次办理国产新造船舶交付至综保区企业并向境外出租的异地委托监管业务。据了解,今年前7个月,江门出口船舶27.5亿元,同比增长100.3%。
船舶保税融资租赁业务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船舶的特定要求,出资购买选定船舶并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可以有效缓解航运资本的不足,促进航运经济发展。天津某综保区企业因为开展业务需要,委托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一艘散货船,船只交付后租赁给客户使用。天津、江门两地相隔千里如何能高效完成船只交付及出口?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58号公告,对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大型设备,可予以保税,由海关实施异地委托监管。
在收到异地委托监管通知后,该关第一时间与申报地海关取得联系,帮助企业顺利办理《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以及出境手续,让保税融资租赁船舶搭上了家门口的“外贸直通车”。
“企业通过一体化报关在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由我关进行实货监管,办理船舶通关手续,无需将船舶运到综保区申报出境,大幅降低了运输风险和成本,为船舶企业异地交易打开了新思路。”该关物流监控科科长卢文萍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