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 黄燕珊) 一架无人机在蓬江区杜阮镇松背岭果山一片树林上空拍摄取证,这位“高空作业者”到场是为了参与一场特殊的听证会。通过无人机拍摄的画面可以看到,曾经被乱砍滥伐的山林,如今已恢复成一片翠绿。近日,蓬江区检察院在绿荫下召开听证会,附近村民闻讯来到现场旁听,看到山林复绿,欣喜之余也对森林资源保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很难想象,如今一片绿荫的松背岭果山,在2年多前被人为乱砍滥伐,留下了“伤疤”。2021年9月,杜阮镇某村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村民举报,称有人擅自挖山开垦及砍伐林木,到场时发现李某某等人正在该处开路、砍伐树木。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2021年9月12日—2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林木进行砍伐。经鉴定,被砍伐林地面积为5890平方米,蓄积为66.937立方米。
案件移送蓬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蓬江区检察院为查明案件犯罪事实,多次前往被破坏的林地查看和拍照取证,利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高空、多角度拍摄,并与侦查机关前期所拍摄的现场画面逐一进行比对,查明李某某已开展林地修复工作。复绿期间,检察办案团队一直关注着果山一带的复绿情况。
近日,蓬江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地点选定为案发现场松背岭果山,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共同参加,并专门安排技术人员借助无人机协助与会人员全方位、多角度查看林地复绿情况。“调查取证时,补种的树苗还是小小一棵,经过一年多的时间,现在已经能遮阴了。”“李某某悔过态度端正,归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主动、积极在砍伐林木的林地上补种高价值的树苗。”会上,检察官、村委会代表、杜阮镇政府执法人员等就该案交换了意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现场写下了悔过书,村委会已对其表示谅解。
蓬江区检察院考虑到,李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又系初犯、偶犯,拟对其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结合现场查看的复绿情况向李某某提问,充分了解案情及李某某归案后的表现。经听证员合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随后,蓬江区检察院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由刑事检察部门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进一步审查是否需对李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听证会上旁听的还有附近村民,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方的普法效果,蓬江区检察院根据农村生活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罪行进行了普法宣传。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还针对目前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