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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一案例入选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典型案例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江晓峰)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记者获悉,江门市蓬江区查处五金公司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入选典型案例。这是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的体现。

    2023年9月初,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抽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时,对江门市盈匠五金有限公司上传验收材料中显示的治理设施安装完整性情况存疑。9月6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验收材料等资料中记载的废气治理设施是“水喷淋+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但该公司在实际未安装“静电除油器”的情况下完成自主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虚报已经安装“水喷淋+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即其存在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1日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是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的重要举措。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深入研究、筛选、锁定问题线索,通过“线上”和“线下”双向发力,精准、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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