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楼慧琴
夜幕降临,家住新会区的杨先生卸去一身疲惫,回到了自己的新家,“我终于住进了新房!”杨先生感慨万分,在过去两年时间里,因开发商房屋验收材料不齐的问题,他购买的新房过了交付期限仍迟迟交不到手上。这背后,248户准业主也心急如焚。
为此,去年9月,杨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公司诉至新会区人民法院,法院联合多部门开良方、解难题,今年4月,业主们终于拿到了新房。近日,法院办案团队到小区回访时欣喜地看到,有人住进了新房,灶头正热;有的忙碌装修,满怀期待,曾经寂静无人的小区,已渐渐有了“烟火气”。
困境
昔日“笋盘”无法交付
杨先生购买的楼盘是当地推出的高品质小区,地处核心地段,周边公园、市场等配套设施齐全。2019年10月开盘时,许多当地群众选择入手“笋盘”,杨先生是其中之一,成为项目第一期商品房业主。然而,2022年12月30日,到了合同约定交付新房的日子,杨先生却迟迟收不到交付通知书。由于疫情冲击等因素,项目楼盘未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亦无法按期交付房屋。当时,该楼盘分三期建设,此事一出,即便未到交楼期限的业主也心急如焚。
2023年9月,杨先生一纸诉状将开发公司诉至新会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退回购房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房子拖了一年多还没交付,我们248户业主都等着收楼,开发公司也没个明白的说法。”杨先生给案件经办法官钟振尧打的一通电话,让钟振尧看到了这宗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背后的“冰山”。原来,这个项目分三期建设,共372户,已预售248户,其中150户已超过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另98户也临近交付期,大家都处于观望待诉状态。
破局
府院联动促楼盘竣工验收
随着调查的深入,钟振尧团队找到了房子逾期交付的症结:最初的施工方与开发公司发生矛盾,没有与接手的施工方做好施工情况结算单等验收竣工所需的资料交接便中途离场,导致楼盘迟迟未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进而引发后续逾期交付风波。
一边业主收楼心切,另一边开发商也焦头烂额。如何兼顾业主合法权益、企业长远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这是法院、政府职能部门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为此,钟振尧联系当地政府、开发公司召开三方会议,对项目逾期交付问题进行集中会商,梳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逾期交付业主集体维权风险隐患、对策建议,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
当地政府积极响应,随即牵头组织开发公司与承建商召开定期工作例会进行结算,针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搭建业主、开发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三方沟通平台,让购房人对交房时间有了充分预期,推动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
在府院多方联动下,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解决了,也顺利交接了施工情况结算单等涉案楼盘的竣工验收资料。今年4月,开发公司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杨先生等人终于收到了收楼通知。
寻策
一案示范定下违约赔偿标准
“我们也是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利息一分没少,房子却没住上,那我们的损失怎么算?”房子交付后,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赔付问题还有待解决。
“这是业主的合理诉求,可以以杨先生的案件为代表案件作出先行判决,推动实现‘一案解、件件解’。”钟振尧决定适用示范诉讼审理。该案违约金支付标准方面,以合同总价为基数,违约金按“每日按万分之一”的标准执行。逾期交付时长则综合考虑疫情冲击等导致逾期交房的影响,酌定给予开发公司顺延60天的交付期限,即实际逾期时间为404天。综合上述情况,新会法院判决开发公司需向杨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其他情况相似的业主也有了同类参考,纷纷表示:“我们愿意签调解书,按照法院判决的标准来调解。”就这样,该楼盘涉及100余户业主的潜在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开发公司很快支付了违约金,逾期交付风波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