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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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
最高可享1.6万元补贴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张蓉蓉 通讯员/罗健红)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江门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自9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且在江门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

    根据购车价格不同,补贴额度共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9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3万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2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6万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辆。活动将于12月31日截止。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新购车辆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且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本次活动采取事后申领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流程、申报平台等将于近期公布,请广大市民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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