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迈入大学校园后,该如何参加居民医保?来江就读的大学生在江门参保只能在江门使用吗?9月4日,聚焦大学生关心的参保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为来到江门就读的大学生送上“专属攻略”。
此前,国家医保局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自愿参保缴费和属地原则基础上,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根据政策,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每人当年度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大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江门就读的大学生,可由学校统一缴费。如果学校不提供统一缴费服务,目前江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有线下窗口、线下自助、线上等三个途径。在校学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就近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医保经办服务点的医保服务窗口提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或通过“粤智助”自助服务终端、“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须及时完成缴费才能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在校学生如果在学籍地和户籍地都办理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重复参保关系处理有关规定,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为避免重复缴费,如已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可终止原参保关系后参加学籍地居民医保。
此外,在校学生在江门缴纳居民医保后,无论是在本地就医还是异地就医都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学生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或因病休学回户籍地以及赴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按相关标准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