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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海法院帮教误入歧途的孩子
一年后的他不一样了

    □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黄妙姿

    “冯法官好!”近日,小黄挽着父亲的手走进江海法院家庭教育工作室时,主动与法官冯晓莹打起了招呼。这是冯晓莹时隔一年再次见到小黄和他父亲。经过一年的帮扶教育,小黄从当初那个脚不着家的青少年,变成如今体恤父母的孩子。是什么让他产生如此大的变化?这还得从一年前的一个案子说起。

    给误入歧途的孩子

    一个机会

    2022年,17岁的小黄因结交社会不良青年,伙同他人盗窃及抢劫摩托车,被诉至江海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冯晓莹发现,小黄父母是从外地来到江海的个体工商户,常年忙于店铺经营,疏于对小黄的管教。渐渐地,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小黄结识社会不良青年走上了歪路。

    “小黄系未成年人,本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怎么判才能让他真正认识到错误,改过自新?”这是冯晓莹在下判决前考虑得最多的问题。

    “称兄道弟、仗义、盗窃、抢劫……都是出现在小黄青春期记忆中最多的词语。如果不能及时引导小黄回归正道,以后还很有可能会重蹈覆辙。”冯晓莹与江海区德信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到小黄所居住的社区走访时交流。小黄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也在深刻反省,还多次联系冯晓莹:“希望可以对孩子从轻处理,我们保证跟他多沟通交流,好好相处,用家庭的温暖和爱感化教育他。”

    最终,结合走访调查结果和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评价,法院决定判处小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7个月,让小黄可以在父母身边接受社区矫正。

    多举措帮教

    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小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冯晓莹在判决的同时向小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指出其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责令小黄父母纠正监护行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小黄接不接受判决结果?矫正后的小黄有没有信心回归社会?”“家庭教育令发了,但是小黄的父母是否从心底里接受并且履行到位?”案子判决后,冯晓莹常常在思考。

    带着这些问题,冯晓莹在判决一年后,邀请德信行社会服务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对小黄及其父母开展了一次帮教。刚在江海法院家庭教育工作室坐下,小黄父亲率先开口:“儿子现在变化很大,每天都会帮我们分担工作,很听我们的话,也愿意跟我们沟通,真的非常感谢法院给我儿子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听你爸爸说,你现在不仅愿意与父母交流沟通,还学会了分担父母的压力,是真的在改过自新。希望你今后能够继续努力,学习一技之长,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冯晓莹对小黄说。帮教结束后,小黄还许诺:“我以后会更加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介绍,近年来,江海法院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并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工作机构,持续延伸判后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近3年,江海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14份,当庭对21名失职父母进行训诫,发出法官絮语1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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