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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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关切 护航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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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小切口立法,江门聚焦建筑外立面
回应群众关切 护航城市治理

发现安全隐患后,网格员会通知居民及时维修。
从3楼住户窗台生长出来的榕树,根须紧紧攀附于墙体上,导致部分墙体出现开裂脱落的情况。
甘化社区一老楼上的“马赛克”瓷砖已掉得稀稀拉拉。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后,象山社区外立面焕然一新。
《条例》对在建筑外立面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标识等设施提出了具体的设置及安全要求,明确要保持设施牢固安全、整洁规范,以维护建筑外立面形象。

    建筑外立面发生脱落等安全问题造成损失,责任人是谁?如果既过了保修期,又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检查和修缮产生的费用该谁出,凑不齐怎么办?发现辖区长期无人居住的“僵尸房”外立面出现安全隐患,基层单位要及时排险除险,是否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处理流程?

    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和由此带来的其他问题,一直为市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所关切。随着《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上问题终于有了清晰的答案。

    围绕《条例》的出台和实施,记者日前对立法机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和法律界人士进行走访。各方普遍认为,《条例》对建筑外立面的管理维护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相关权责分配进行了细化、资金来源路径进行了拓展,为基层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也有助于城市向着更安全、更美观的方向迈进。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蔡昭璐 张茂盛

    建筑外立面存隐患

    基层干部群众有担忧、有困扰

    江门是中国侨都和著名的建筑之乡,独特的侨乡文化孕育了独具特色的侨乡建筑。

    然而,由于风雨洗刷、年久失修,加之缺乏相应的维护管理,楼龄不断增加的部分建筑外墙出现了风化、开裂、脱落等现象,不但影响美观,还成为公共安全的隐患,群众对此有担心;而在管理、维护、修缮的过程中,又因为存在职责不清、解决路径不明、筹集资金落实困难等情况,使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基层干部对此有困扰。

    蓬江区白沙街道老旧小区多,房子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所建,老旧建筑外立面脱落问题尤为突出,甘化社区就是其中之一。9月3日,记者在该社区仁和里小区一带看到,这里的旧房屋或多或少都存在外墙脱落的痕迹,有一面墙上的瓷砖已掉得稀稀拉拉,露出红色砖头。甘化社区党委书记蒋仲明说,近几年房屋外立面脱落情况时有发生,还曾砸到过居民的车子,幸亏没伤到人。

    发现安全问题就要加紧排险、解决,但蒋仲明说,有时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她带着记者来到社区学校路38号附近,在这里,记者见到一棵榕树从3楼住户窗台生长出来,根须紧紧攀附于墙体上,部分墙体开裂脱落,显然存在安全隐患。

    蒋仲明说,江门华侨多,有些人出国了,房子就空着,出现问题也联系不到人,该屋正是属于这种情况。由于担心屋主回来后出现矛盾,社区工作人员不能贸然进门拔掉榕树,只能不定期巡查,对外部枝叶进行修剪。

    白沙街道象山社区党委书记刘晓梅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原来,此前辖区有间房子出现问题影响楼下住户,但是屋主已出国,找不到联系方式。最后,社区工作人员只能在公安、邻居等多方的录像见证下撬开门锁入屋进行处理,然后更换一把锁,将钥匙放在社区保管。“这种情况真的让人很苦恼,早就希望能有相关法规给予清晰指引。”刘晓梅说。

    此外,街道和社区干部还反映,在处理建筑外立面问题时,存在压力过大、对隐患级别无法界定和现场处理专业性不足等问题,需要职能部门指导。

    回应群众关切

    人大立法护航城市治理

    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和后续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长期存在,公众有忧虑、市民有疑惑、基层有困扰。

    以“城”之名立法,以“法”之名护城。2022年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岸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时提出,要加强小切口立法,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更有品位的宜居江门出发,将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纳入我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并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江门实际,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8月,陈岸明在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时,再度强调要推动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以高质量立法护航侨都高质量发展。在多方努力之下,《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24年5月31日表决通过,并由省人大常委会于7月31日审查批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江门首次为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立法,弥补了我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立法的空白。放眼全国,各地关于加强外立面管理的相关办法不在少数,但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的,尚不多见。

    记者通读《条例》发现,在丰富的内涵中,从“维护建筑安全,美化城市环境”的总体目标,到“遵循安全、美观、环保、协调、整洁”的总体原则,安全始终被摆在首要突出的位置;而在具体内容上,从对建筑外立面区分物管居民区和非物管居民区进行管理,拓展外立面维护资金保障途径,到对违反设施设置要求、未履行维护义务等行为及禁止行为设置罚则,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行政责任,都充分体现了对群众利益的关切、民心民意的重视,生动彰显了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初衷。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居住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在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将其上升为立法,可有效巩固建筑外立面管理的成果,这同时也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消除痛点难点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最渴盼解决的实际问题,着力消除痛点难点。

    责任主体上,《条例》明确指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是建筑外立面的责任人。权属不清或者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建筑物,管理人为建筑外立面责任人;没有管理人的,使用人为建筑外立面责任人;既没有管理人也没有使用人的,由建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定管理人。管理责任上,《条例》也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后的举措、向上报告等流程进行了清晰规定。

    市人大代表、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染深度参与了《条例》的制定。他表示,虽然民法典对建筑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责任义务有相关规定,但这次《条例》结合了江门自身的实际,对建筑外立面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多层次的界定,让主体责任及分工更加合理、明晰,强化了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对于建筑外立面的管理维护,维修资金的来源历来是群众关心的焦点。《条例》除了明确有物管和无物管小区的维修资金来源,还鼓励新建建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投资方、既有建筑外立面责任人投保相关责任险,为建筑外立面维护提供保障。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助或者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建筑外立面维护工作。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人保财险江门市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城镇住宅建筑外墙面综合保险。该险种每年购买一次,综合建筑物的年限和新旧程度计算保险费率,按建筑面积收费。购买后,如发生建筑外立面脱落事件需要赔偿或维修时,由投保人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派人员现场核损、理赔。

    人保财险江门市开平支公司负责人梁彩霞说:“目前该险种价格为0.3—0.5元/平方米,后续会视情况调整,理赔包括外立面脱落等修缮费用和第三者赔偿费用。”

    涂料在建筑外立面中起到装饰和保护作用。近年来,广东千色花新材料有限公司积极参与江门“百千万工程”,多次捐赠涂料用于建筑物的防水补漏,支持建筑外立面修复工作。该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黄达昌表示,江门作为大湾区城市之一,发展前景广阔,如今越来越多客商来江门考察、投资。城市的建筑风貌是留给客商的第一印象,因此建筑外立面的管理十分重要。《条例》的出台实施为江门建筑外立面的管理、提升提供了明确指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作为本土企业,理应为江门的城市风貌提升、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有法可循

    期盼法规落到实处

    随着《条例》的出台,江门城市建筑“形象管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基层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肯定支持,并期盼法规能够切实落到实处。

    蓬江区白沙街道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主任谭建威参与了辖区此前一宗小区建筑外立面排危事件的后续处理,但部分居民直到今天依然不愿意分摊排危工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有的甚至认为“烂了就该政府负责”。他认为,《条例》明确了外立面责任人,强化了居民的责任意识,非常值得肯定,有助于扭转当下建筑外立面责任人不明确、“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条例》的出台,对开展基层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刘晓梅说,以前开展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都是社区出面调解,发动业主集资。要是业主不配合,排危工作就很难进行。《条例》给了社区工作人员依据和底气,让工作有法可循。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从建筑外立面规划、设计、施工、改造、维护各环节予以规范,尤其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

    《条例》规定了建筑外立面改造视情况办理施工许可等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用好《条例》,对建筑外立面的建设进行依法依规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既有建筑外立面日常维护的监督指导,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等工作。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是建筑外立面的常见设施,广告招牌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对于提升建筑外立面的容貌和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实施好《条例》,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和事中巡查检查、开展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等举措,持续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让建筑外立面更安全、美观、整洁。

    记者手记

    老楼新规,城市形象管理有法可依

    建筑是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载体,外立面则是建筑的“名片”、城市的“脸面”。走在江门老城区,随处可见古朴的建筑,斑驳的外墙,这些都是岁月留给这座城市的印记。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建筑外立面的安全和美观问题日益凸显。此外,江门当前正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如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不让老楼“掉链子”十分重要。

    《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城市更新行动的整体战略到实际操作,江门选择了从建筑外立面管理这个小切口入手,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从细微处着手解决大问题的思路,是全市推动城市更新的一次重要探索。

    此次立法工作还反映了江门在城市更新行动中的前瞻性和决心。从立项到正式施行,《条例》仅用了一年多时间,足见江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效率和力度。尤其是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科学调研与论证,确保了立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最终为侨乡建筑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连日的走访中,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向记者吐露了心声。以前,建筑外立面的隐患整治多由社区出面沟通处理,然而基层人员手中资源有限,且专业性不足,常常有心无力,问题也难以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随着《条例》的出台,基层治理有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明确的责任划分,外立面安全隐患的处理也更加有章可循。交谈中,记者明显感受到基层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支持与期待。

    此外,《条例》不仅解决了管理责任问题,还创新性地拓展了外立面维护资金的来源渠道。通过鼓励建筑责任人购买外立面责任险和鼓励社会捐助等方式,切实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一立法创新,不仅为本市的建筑外立面管理提供了法治支持,也为全国其他城市的管理提供了经验。

    与此同时,《条例》在推动侨乡建筑保护上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江门作为中国侨都,有着独特的中西结合建筑风格,这不仅是文化遗产,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实施不仅是为了保障城市安全,更是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让侨乡建筑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良法善治,重在实施。《条例》出台之后,如何将其落到实处同样重要。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责,加强执法联动、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对《条例》的认知度与认同感,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确保《条例》能够真正落地见效。

    通过科学立法、依法治理,江门不仅解决了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的难题,也为城市更新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记者看到的不仅是法规的落地,更是江门以法治力量提升城市形象,推动侨乡建筑保护与发展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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