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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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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0时40分至11时03分,在江门市四市三区主城区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人防多媒体警报器、人防机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警报设备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①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次;②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次;③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请市民照常生产生活和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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