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侨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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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放心消费和线下无理由退货“双承诺”满意度调查结果出炉
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给出较高评价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胡玉玲)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提振消费信心、共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近日,五邑大学项目组公布《江门市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服务测评项目报告》,报告对江门市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以下简称“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经营主体满意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其中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对于本市开展“双承诺”活动给予较高评价。

    据了解,根据《关于在全市消委会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通知》,江门市全域自2020年起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鼓励和吸引了一批商户和企业参与其中,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为检验活动效果,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五邑大学项目组开展江门市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经营主体满意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本次测评中,项目组构建了科学的测评模型,并在各县(市、区)开展问卷调查,共收集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问卷353份、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400份。经过2个多月的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工作,近日公布《江门市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服务测评项目报告》。

    报告显示,江门全市经营主体满意度指数值为78.91,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值为73.85;各县(市、区)中,经营主体满意度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恩平市、台山市和蓬江区;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新会区、台山市和恩平市。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对于本市开展“双承诺”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

    此外,项目组通过对满意度指数和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双承诺”活动也存在“活动申请程序便利性不高”“商家对‘双承诺’活动的主动告知做得不到位”等问题。

    接下来,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各方在测评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进一步改善优化消费环境,激发社会消费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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