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胡伟杰 通讯员/陈慧雯) 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事故索偿案件,从立案、调解、结案到赔偿款项到账仅用5天,及时为受伤少年争取到了赔付,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暑假遭遇车祸
致孩子九级伤残
今年7月,15岁的小伟骑自行车至恩城街道某路段时与一小汽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判定,小汽车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小伟右腿严重骨折,身上有不同程度损伤,经鉴定,伤情为九级伤残。
小伟在一个单亲家庭,从小跟随母亲叶女士生活。孩子受伤住院后,叶女士每天奔波在工作地点和医院之间,承受着孩子右腿日后可能会留下后遗症的精神打击,还面临着巨额治疗费用的经济压力。叶女士曾多次联系肇事司机,希望对方提前垫付部分治疗费用,对方仅回复一句“保险公司会负责赔付”,保险公司则以需要走相关程序为由拖延理赔。无奈之下,叶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赔偿款项久拖不付
法官调解迅速到账
承办法官梁菊仪收到案子后,第一时间向叶女士了解小伟的身体情况,得知其家里因孩子住院治疗已欠下数万元债务,后续治疗费用还没有着落。
“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甚至执行程序,将会耗费更多时间。”考虑到叶女士一家急需用钱,梁菊仪优先利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她马上联系保险公司,耐心细致做通对方思想工作,敦促其遵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设置的意义和初衷,充分考虑原告的特殊困难,切实履行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与“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签订了保险理赔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用等18万元,顺利解决了原告的燃眉之急。
几天后,叶女士再次来到法院。这一次,她不是为诉讼而来,而是给梁菊仪审判团队送来一封感谢信。“梁法官,保险公司的赔付款项已全额到账,有了这笔钱,相信小伟一定能尽快康复的,谢谢你们!”叶女士握住梁菊仪的手,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延伸司法职能
打好校园安全“预防针”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以及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安全环境,打好校园安全“预防针”,梁菊仪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到小伟就读的中学进行普法宣讲,为学生们敲响“法治教育铃”。
普法课上,梁菊仪从法律基本常识入手,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向学生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让学生们认识到抵制校园欺凌的重要性,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此外,她进一步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大家自觉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日常出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近年来,随着群众权益保护意识提高,围绕未成年人引发的侵权类纠纷逐年增多。恩平市人民法院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举措,灵活采用办案方式,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