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理论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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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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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

    强化提升江门市域社会治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要夯实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民主法治质效。二要推进开放治理,增强社区协同共治效能。三要加强改革探索,创新丰富民主法治实践。四要培育法治素养,强化公众民主法治认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强调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为我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走出一条具有江门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擘画了方向。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三重逻辑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有着深刻的思想渊源和学理脉络,有三重内在逻辑——

    一是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确立。民主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但其本质内涵均是“人民当权”。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一种创新理念,也是一种制度性安排,需要用法治予以制度化,使民主与法治在制度层面互嵌共融,发挥法治的保障功能和权威优势,更好地为现代民主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化建构和民主化治理是中国式民主法治道路的双轮驱动,能够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对民主法治理念的价值认同,保障治理的权威性和制度的执行力。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伴随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发展,法治江门建设也应与时俱进,实现民主治理机制、法治保障功能的价值最优化。

    二是法治规范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新时代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法治予以规范,尤其需要通过一整套完备的法律规则来保障民主制度规范化的实现,以祛除民主运行过程中的人治因素。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以人民立场为旨归,倡导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呈现的是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同频互融的复合型民主,既是实质性民主,更是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不论人民是否在场行使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都全方位、全过程保障和落实人民权力运行的始终。然而,公权力行使者可能存在权力滥用的情形,为避免这一情况,需运用法律严格规制,即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国家公权力行使的边界,使得公权力在法律划定的界限内正当、有序和高效行使。基于此,法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规范化的、对应各级权力运行的完整监督链条和制约路径,有助于解决自上而下监督信息不对称和自下而上监督动力不足的双重难题。

    三是法治护航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从源头上讲,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和谐有序的善政基础为民主治理绩效的提升提供了先决条件。通过法治护航的民主,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充分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与施行;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法治保障,基层群众才能在民主实现过程中始终占有主导权和支配权。

    就基层民主实现而言,需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首先,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基层群众自治法律体系,推动基层自治化进程。要切实开展社区自治,引导和推进群众自治,完善不同层面的民主自治长效机制,通过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推进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合力。其次,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回应新机制,加快推进利用各种渠道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通过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形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权;开展主题接待、民主恳谈等活动,及时听取群众的诉求心声,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的法治路径

    从根本上来说,现代民主发展与治理创新应在“以人民为中心”导向下,锚定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民主建设、增强协同共治效能、创新丰富民主实践和提升公众法治素养,强化提升江门市域社会治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要夯实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民主法治质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的根本保证。基层是党执政的重要根基和联系广大群众的基础载体,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根本上来说,基层工作千万条,为民服务第一条。一方面,服务群众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良法善治的重心,也是基层党建工作永恒的主题;另一方面,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是新时代政党功能的重大转变,也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永葆生命力的关键所在。新时期,应结合基层发展实际,借鉴新会会城北门社区、江海礼乐英南村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典型经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如探索基层民主法治一体化党建、村居党建复合协同体系等,实现“党建+民主法治”的双重嵌入,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近年来,江门市以法治建设为先导,探索推行的区域化党建和网格化党建工作模式,是当下创新提升社区民主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以区域化党建为例,其主要是一种相对于传统党建而言的策略创新,传统党建下的单位党建、街区党建、封闭式党建等是相对孤立的,过于依赖上级行政指导,区域化党建则回归自治属性,具有区域性、开放式、法治化的特点。本质上,区域化党建是党组织在层级的纵向上与地域、部门的横向上的协同联动。譬如,江门市通过在立法机制、平台机制、人事机制、项目机制等方面的区域化创新,构建起基层网格化建设“四梁八柱”制度体系,以法治迭代和组织创新的方式,将基层党组织的民主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

    二要推进开放治理,增强社区协同共治效能。现代社会开放型治理的运行逻辑在于,作为主人翁的基层群众要有一个从被动参与转为主动参与的蜕变过程。目前亟需吸纳更加多元的主体参与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实现其从公共事务的“旁观者”到“参与者”、再到“治理者”的双重转变,重塑其真正的社会“主人翁”地位。

    实践过程中,应持续探索更为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民主治理模式。一要全方位动员,确保基层有效在场。具体而言,要在地方立法层面,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意直通车”的天然优势,切实扭转当前主体之间在能力、机会以及资源方面的不平衡状况,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使基层治理在多元、互动、协同的公共空间中平等进行。二要多层次设计,保障基层有效参与。要坚持因地制宜,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更加丰富多元、真实管用的民主协商模式和法治实践形态。在常态、长效参与中培养协商民主参与者的沟通、表达、思考、创新等协商素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各主体协同共治的意识、能力、惯性与水平,推动法治江门建设提质增效。如江门各地探索“委员协商”“榕树下议事”等创新做法均值得借鉴推广。三要全周期管理,回应基层现实诉求。基层开放型治理和民主法治实践,要紧紧围绕解决基层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直面群众最关心的民生议题,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弱势群体覆盖,切实解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失衡错配的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政府回应关切及政务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三要加强改革探索,创新丰富民主法治实践。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社会形成了从“国家治理”到“社会治理”再到“基层治理”一体贯通、一脉相承的治理体系,为推进江门基层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

    为适应基层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民主需求,激发群众民主参与热情,亟需提升多元主体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准。一要借脑引智,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针对基层协商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参考既有的成熟、效率高、社会反响好的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在基层治理过程中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方式,导入专业化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二要智慧支撑,借力科技建设智慧社区。深化数智化平台应用,推进现代技术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如江海区外海街道借力现代科技,构建“智慧网格+综治中心+‘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工作体系,形成支撑属地智治的数据池,用于研判基层矛盾纠纷,精准捕捉风险,推动社会智治水平实现质的跃升。三要创新改革,探索社区民主法治新路径。针对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平衡难的问题,鼓励基层党委和政府部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为利益攸关方从时间空间上争取最大权益,以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共赢。

    四要培育法治素养,强化公众民主法治认同。民主和法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法治江门建设的逻辑起点是人民的愿望和需求,在法治框架下,广大群众要充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全方位参与基层事务,使基层治理在民意与法治的接榫耦合中互融共嵌。近年来,江门广大群众参与民主法治活动的形式丰富多样,从“板凳民主”到“榕树协商”,从“民主恳谈”到“红色议事”,从“民生微实事”到“立法意见征集”,这些基层立法与协商监督等活动均离不开群众集体智慧的奉献和参与。

    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民主法治实践的全流程,有助于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各个环节中倾听来自基层群众的诉求和声音,增强公众对民主法治的认同。一要完善法治保障,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引,持续完善法治江门建设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建设覆盖基层、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基层治理末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搭建民意表达的平台载体。加大对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主议事会等多种平台阵地的普及宣介,丰富诉求表达方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三要树牢法治思维,增强公众参与的思想自觉。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公民权益,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是法治社会建设成败的关键。培育公众法治素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升公众作为法治江门建设主体的觉悟和能力。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注入法治文化内核,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为建设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实现侨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舵护航。

    (黄立鹏,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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