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江门市放心消费环境,根据广东省消委会的统一工作部署,江门全市自2020年起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以下简称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检验活动开展效果,江门市消委会委托五邑大学项目组开展专题问卷调查,并于近日发布《江门市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服务测评项目报告》。
报告显示,江门市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均对本市开展“双承诺”活动给予较高的评价。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曾文静
超85%经营主体给予高度肯定
本次测评共抽取353家经营主体,且均来自下辖县(市、区),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以下简称三区四市)。根据测评结果,绝大多数经营主体(85.27%)对“双承诺”活动的开展给予高度肯定。
在落实“双承诺”活动方面,经营主体的主要承诺包括:“品质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82.15%)、“诚信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79.6%)、“维权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62.89%)、“诚信价格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56.09%)、“诚信计量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42.78%)、“无不正当竞争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41.64%)、“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保证”(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29.46%)、“先行赔付保证”(18.41%)等;采取的主要宣传措施包括:“按规定在显眼位置悬挂公示牌”(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75.64%)和“按规定在显眼位置悬挂不锈钢牌匾”(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62.04%);采取的主要服务改善措施包括:“保证诚信经营”(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72.8%)、“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65.72%)、“保证在售产品三包”(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58.64%)和“保证无理由退货”(占被调查经营主体的50.71%)。
通过积极参与“双承诺”活动,大多数经营主体反馈其销售额也得到提升,其中提升率10%以下的占43.06%,提升率10%—25%的占37.96%,提升率25%—50%的占9.07%,提升率50%以上的占9.92%。同时,根据测评结果,参与“双承诺”活动的经营主体顾客投诉率普遍呈下降趋势,顾客产品或服务回购率普遍呈上升趋势。
另外,受访经营主体总体满意度指数值为78.91,显示我市经营主体对于“双承诺”活动的满意度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其中,满意度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恩平市、台山市和蓬江区,排名后三位的是鹤山市、开平市和新会区。
男性消费者满意度略高于女性
本次测评中,在参与“双承诺”活动的经营主体现场随机抽取了400名消费者开展调查,从测评结果来看,全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值为73.85,显示我市消费者对参与“双承诺”活动的经营主体总体上比较满意。从细分领域数据来看,江门本地消费者满意度明显高于外地游客(高出约8个百分点);男性消费者满意度略高于女性。四市三区中,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新会区、台山市和恩平市,排名后三位的是开平市、蓬江区和江海区。
通过对满意度指数和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坦言“双承诺”活动还存在些不足。例如,商家的主动告知做得不够到位,亟须加强对商家的指导和监督;相较于远郊县市,核心城区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对活动的满意度较低,亟需加强对核心城区活动的组织与指导;相较于“其他”类别经营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活动的满意度较低,亟须加强对该两类经营主体的活动组织与指导;相较于江门本地居民,外地游客对活动的满意度较低,亟须江门为外地游客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相较于男性消费者,女性消费者对活动的满意度较低,亟须加强对女性消费场所或女性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
针对“双承诺”活动开展发现的不足,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表示,接下来将采取多种举措进行改进完善,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加强激励,提高商家开展“双承诺”活动的积极性。探索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设立相关激励机制,包括对承诺工作落实到位的经营主体进行优先推荐宣传等;二是强化指导,推动核心城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根据核心城区的具体需求和消费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推广和指导方案,强化活动的组织、推广与管理;三是分类施策,根据经营主体的行业特点和具体需求,制定相应的支持策略和服务套餐,以满足不同类别经营主体的具体需求;四是聚焦群体,优化重点人群的消费服务,针对江门本市居民与外地游客设计差异化服务项目,以提升外地游客的消费体验;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女性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需求,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和产品,营造性别平等的消费环境;五是优化管理,持续开展活动的监测与评估。建立活动成效持续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反馈,并相应调整、优化活动开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