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已经受理我们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近日,台山市法律援助处和汶村司法所收到写有“法援为民 温暖人心”的锦旗,受援群众陈某在家属的陪同下送来这份谢意,感谢他们帮助其解除长达20多年的荒诞“婚姻”问题,并成功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江门日报记者 陈方欢 通讯员 台政宣
荒诞“婚姻”,从天而降
陈某是汶村镇一名智力残疾二级村民,生活无法自理,一直依靠家人照顾。2023年10月,陈某的家属向当地镇政府为其申请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然而,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陈某竟于2000年10月与美国籍华人黄某在江门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婚姻关系至当时未解除,因此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条件。陈某的家属对此困惑不已,陈某从未婚配,更不认识黄某,怎么突然就有了婚姻关系?急需政府救助的陈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匆忙来到汶村司法所请求帮助。
汶村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后,怀疑陈某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人冒用进行婚姻登记。因案情复杂,司法所当天将案件材料上报台山市法律援助处。台山市法律援助处立即组织案情研讨分析,并指引陈某的家属查询陈某的出入境记录。记录显示,“陈某”于2010年7月因私出境前往美国一直未归。
为进一步调查,台山市法律援助处指引陈某的家属将出入境记录材料提供给台山市公安局汶村派出所。经过广东省飞识人像识别系统检测,使用陈某身份证办理护照的申请人照片与陈某本人相似度低于60%。同时,汶村司法所及当地村委会通过调查走访,核实陈某自出生以来一直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从未离开,且因其智力残疾二级,生活无法自理,根本无法独自出境生活。综合判断,高度怀疑他人冒用陈某身份信息进行结婚登记并办理护照出境。
司检联动,合力解困
鉴于案件特殊,台山市法律援助处依据《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台山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协助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启动司检联动机制,将案件移送给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并报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处理。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24年8月,陈某终于收到台山市民政局《关于撤销“陈某”与黄某婚姻登记的决定》,在法律上恢复了“自由身”,陈某也顺利办理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台山市法律援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的联动协作,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揪心事,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次案件的成功解决,为陈某及其家庭带来了实际帮助,彰显了台山市法律援助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