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陆沿任) 记者昨日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职工居住品质提升,我市决定延长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施期限。
据悉,我市现行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惠民政策于2024年8月15日发布,有效满足了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两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原计划今年年底到期,鉴于有关政策实施的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政策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多子女家庭职工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提高到1.5倍;在我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职工,单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16万元提高到增加20万元。
例如,一对二孩夫妇在我市购买一套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符合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按原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94万元。阶段性提高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公积金贷款最高申请额度可提高至110万元,额度增加16万元,较原来标准提高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