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敖转优) 日前,开平市成功破获一起涉及“黑气”运输的案件,现场查扣“黑气”343瓶,涉案司机李某某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被依法判处刑罚并予以行政处罚。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彰显了开平市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的坚定决心和高效执行力。
早前,开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开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当天,在百合高速出入口,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疑似装载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货车,随即对其进行跟踪拦截,并在国道G325线赤坎路段成功截停。经检查,司机李某某无法出示任何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证件。进一步调查显示,该车满载343瓶实瓶液化石油气,李某某原计划从广西玉林充装后运回开平市。
由于李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开平市公安局迅速对其进行刑事立案查处。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开平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外,开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李某某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行动的成功得益于多部门的紧密协作,各部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推进行刑衔接,不仅有效打击了“黑气”非法运输行为,更对违法者形成了有力震慑,维护了燃气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开平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黑气”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