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林子晴) 2024年12月30日,记者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继新会区人民法院归口审理全市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后,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将实施环境资源刑事、行政一审案件集中管辖,自此,新会区人民法院将集中审理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江门市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标志着我市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集中管辖制度将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
近年来,江门法院不断完善案件管辖和审判程序协调机制,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2024年1月1日,江门法院探索实施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制度。新会区人民法院实现了全市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的归口审理,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新会区人民法院还建立了环境资源案件甄别机制,捋清归口审理流程,落实案件标识、分案、诉调对接等工作;并选任6名具备环境资源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组建了一支“绿色无袍法官”队伍,发挥环境资源陪审员在专业性事实调查认定、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江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门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制度优势,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需要,着力打造江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色品牌,为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