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
决定免去:
罗时勇的江门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