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好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重大事项的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项目
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项目
(一)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监察司法工委);
(二)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三)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城建环保工委);
(四)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五)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六)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七)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负责委室:农村农业工委);
(八)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九)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负责委室:预算工委);
(十)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负责委室:代表工委及相关委室)。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可调整或增加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项目;
(二)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