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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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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4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作出新的贡献。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3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5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5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7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由农村农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12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12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财政经济监督工作

    (一)3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7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7月召开202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监督工作会议,听取江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汇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分析研究经济发展趋势,加强经济运行监督。由财政经济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8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8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8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执法检查

    与省人大联动开展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召开政情通报会

    7月召开2025年上半年政情通报会,听取“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由办公室、代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工作,以维护法治统一。由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3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专题调研和视察以及其他监督活动

    (一)按照精细化“小切口深调研”的工作要求,通过省、市人大代表调研、视察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重点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停车管理、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居留我市“洋留守”学生就读升学、陈皮产业发展、长者助餐服务、安全生产、“无废城市”建设等情况,选取“小切口”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选取相应议题开展代表约见市(局)长活动。由相关专委、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开展民生实事“监督周”“回头看”活动,对十件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和民生“微实事”“微心愿”项目等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相关专委、工委负责实施。

    (三)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若干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分别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相关专委、工委负责实施。

    (四)开展“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跟踪监督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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