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为做好2025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保障防洪和防风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省十大堤围(江门)和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