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
决定任命:
何渝为江门市民政局局长;
张义栋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
肖少杨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林小聪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玉瑜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柳云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天博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何渝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刘蕊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