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多家国际投行上调中国经济增速预期
一季度末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为49.6%
我国国有企业将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
第四届文明交流互鉴对话会在敦煌开幕
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将于6月举行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 年 5 月 3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国有企业将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5月30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明确7方面措施,推动国企建立健全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其中首次提出“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促进技高者多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要建立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能级津贴制度,明确与“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对应的津贴标准。对生产一线艰苦技能岗位,可以设置艰苦岗位津贴等。对承担技能传帮带任务的技能带头人,可以设置师带徒津贴、班组长津贴等。对市场稀缺的技能或获得国内外技能大赛奖项的技能人才,可以额外设置特殊技能津贴或专家津贴。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合理确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按照一般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科学确定企业技能岗位薪级档次,其中在聘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标准应当不低于本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以实行“一人一议”薪酬管理办法。

    加大工资总额分配倾斜也是重要方面。上述负责人介绍,国企集团公司分配工资总额应当向技能人才集中的子企业倾斜,提高其分配比重;工资总额增量应当向技能人才倾斜,其中一线技能人才平均工资增长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生产后勤辅助人员,高技能人才平均工资增长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此外,通知还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将技能人才纳入中长期激励范围,按规定开展股权期权、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