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可以直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吗?
答:不可以。目前,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实施的各项互助保障计划均是集体参保的项目,暂无个人直接参保的项目。个人如需参保,应通过本人单位或单位工会集中办理。
问:单位可以同时参保多项互助保障计划吗?
答:可以。目前,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共有三类互助保障计划六个项目,分别是:“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个、多个或全部类别的互助保障计划参保。
问:互助保障计划一年内可随时办理吗?
答:参保单位同个保障计划一年只能统一办理一次,新保跟随续保时间办理,多个保障计划参保统一时间。一年内同一保障计划多个续保时间段的,统一合并提前到最早那个时间办理续保,以免断保。
问:在职职工如何认定?
答:在职职工指公职人员或与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退休返聘的人员不属于在职职工,不符合参保要求。50周岁以上女职工参保,须参保单位作出在职证明(提交其社保缴费证明或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问:不是本单位职工可以在本单位参保吗?
答:不可以。参保单位办理的参保对象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职工家属或非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参保。通常情况下,本单位在职职工以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作为判定依据。
问:已参保的职工因工作变动还能续保吗?
答:已参保的职工发生离职、调动等工作变动,若其新单位也参保了同个互助保障计划的,须跟随新单位办理时间办理参保手续;若暂未入职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参保相应互助保障计划的,则无法办理续保。
问:参保份额可随意选择吗?
答:“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有不同参保份额供参保单位选择,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保,同一互助保障计划须统一选择同一种参保份额。
问:参保比例怎么核算?
答:参保省内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单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包括汇总表和明细表);参保省直医保(原公费医疗)的单位,须由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册人员证明(包括人员和人数情况)。以此作为核定单位人数比例的依据。
“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参保比例须分别达到单位总人数、单位女职工总人数的60%;“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参保比例须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0%(50人以下须100%)。
问:职工赔付过还能参保吗?
答:“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金是一次性的,赔付过的职工不符合再次参保的条件,因此,不能再参保。“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赔付过的职工,在办理参保手续期间正常上班的仍可以继续参保。
问:不同保障期的同一互助保障计划可同时办理吗?
答:同一年度到期的同个互助保障计划多个保单须合并办理续保,续保保单生效时间为先到期的保单截止日的次日零时起,合并续保还须填写合并续保声明。不同年度到期的同个互助保障计划原则上不得合并办理续保(三年一办的除外)。
问:在保障期内参保人员可更换吗?
答:保障责任一经生效,参保人员不得更换。在保障期内参保人员工作发生变动,保障责任依然有效。
问:职工如何了解自己是否参保互助保障计划?
答:职工可通过四个渠道了解,分别是:(1)所在单位工会;(2)江门市总工会官网;(3)江门工会微信公众号;(4)开平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5)广东省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查询系统:http://cx.gdhzh.org.cn/index。
(整理/严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