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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任性”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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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废车辆“任性”上路
开平交警及时查获消除隐患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华炽 通讯员/开公宣) 近日,开平公安交警赤坎中队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相关民警回忆,当天他在G325国道赤坎路段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P1×××挂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外观破旧,疑似报废车辆。民警迅速反应,依法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辆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

    面对这一情况,民警当场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开展细致的交通安全普法工作。民警详细向李某阐述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严重危害:由于车辆各部件老化、性能严重下降,极易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等突发状况,不仅会对驾驶人自身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更会给其他道路参与者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时,民警也明确告知李某其违法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依据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开平公安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对涉事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开平公安交警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报废车辆车况极差,安全性能毫无保障,“任性”上路犹如一颗“移动炸弹”,随时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若发现身边存在类似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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