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关艳莹) “大家先不要激动,有事好商量。”在一起因无人机喷药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农业种植专家陈奭荣与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人民法庭法官一起劝解双方当事人,原本剑拔弩张的场面逐渐缓和。
今年年初,蒋某承包了台山市都斛镇某村委会的约1.87公顷(28亩)农田,用于种植莲藕。5月份,蒋某发现一处莲藕田的莲叶出现枯萎现象。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相邻农田的汤某使用无人机给水稻喷洒过农药。为此,蒋某要求汤某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赔礼道歉。经协商无果,蒋某诉至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法庭。
近日,承办法官刘伟带领办案团队,组织双方前往涉案农田进行现场勘验并组织调解。经查,蒋某的莲藕田四周均被汤某的水稻田包围,且两田之间间隔不足1米。蒋某家靠近汤某农田一侧的莲藕叶片出现斑点、黄化、枯萎现象,居中的莲叶长势良好。结合蒋某提供的监控视频,刘伟初步认为蒋某莲藕田受损与汤某喷洒农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风向的问题,与我们何干呀?”汤某提高音量,涨红了脸,其对勘验结果并无异议,但以自身不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赔偿。根据民法典关于物权和侵权的相关规定,刘伟认为,汤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莲藕田造成损害,蒋某有权要求汤某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清晰的法律责任让汤某无从反驳。
虽然大家心中有了共识,但蒋某还是怒气难消,他说:“上次我大人有大量,没跟你们计较了,还好心劝说你们注意,结果呢?”确实,喷洒农药误伤农田不是第一次了,汤某低声说:“这次赔了一笔钱,那下次喷药呢,难道继续赔?”
涉及专业种植技术,法庭请来了陈奭荣参与调解。“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大家都是下地种田、看天吃饭,这行有多不容易,大家都懂。”陈奭荣耐心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的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以及经验,提出了专业意见。
采用无人机喷药产生飘移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在四五月份多风天气。“但也不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应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在接近莲藕田时应适当降低无人机的高度等等。”陈奭荣详细科普了一些喷洒农药的注意事项,汤某侧耳倾听,频频点头。
“一季水稻,只需喷洒一次或两次灭草农药而已,通知一声也很方便啊。”陈奭荣代表还建议汤某喷洒农药时,可邀请蒋某到场见证,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你说得对,确实是我的问题!”汤某轻轻握住陈奭荣代表的手,诚恳地表示谢意,并主动向蒋某赔礼道歉,同意赔付3000元。蒋某平息了怒气,选择放弃索赔,“你也不是故意的,都是邻居,就不要讲赔偿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