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司法创新护航绿色发展。在江门,“生态环境司法与‘双碳’目标协同中心”“替代性修复基地”“环资审判‘三合一’集中管辖”等一系列环资审判创新实践,正成为司法服务保障美丽江门建设的新亮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项司法政策引领中,以法治之力助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是我们的职责任务。”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肖少杨说。
近年来,江门法院聚焦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核心目标,在提升环境司法服务质量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从专业化审判机制的构建到生态修复实践的落地,从跨部门协作的深化到全民参与格局的形成,江门法院正以司法利剑守护五邑侨乡绿水青山,为生态环境保护书写司法答卷。
文/图 凌雪敏 林子晴 古慧琳
精耕细作 优化集中管辖新格局
在江门某处葱郁的林地旁,青山绿水间高悬的国徽下,一场庄严肃穆的巡回审判正在进行。辖区内村委干部、自然资源所和规划办工作人员、普通群众、人大代表等30余人现场见证,新会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宗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
当事人易某承包了一片农林用地后,竟将其变为建筑垃圾、钢铁、砂石的倾倒场,彻底改变了土地农用性质,导致生态功能严重受损。尽管所属街道办发出整改通知,易某却置若罔闻。街道办只能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和生态恢复,由此产生了高达211.99万元的应急处置“账单”。随后,街道办将易某诉至法院,要求易某为此“买单”。
法槌落下,法院判决易某赔偿街道办应急处置费用211.99万元。清晰有力的判决引发了旁听席的热议:“原来破坏环境要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这场在案发地进行的巡回审判,真正做到了“让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看得见、听得懂”。
这起案件,正是江门法院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的一个生动实践。近年来,江门中院统筹开展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准备工作。2023年11月,江门中院印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的工作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为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改革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
2025年1月1日改革全面落地,新会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内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江门中院则组建专门合议庭,承办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的上诉案件,以及由该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此举有力推动了环境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进程,为深化环境治理协同联动和多元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合一’集中管辖是环境司法专门化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促进裁判规则和裁判标准的统一,也有利于减少重复进行的审理环节,从而减轻当事人诉累。”肖少杨介绍说。
为了确保“三合一”集中管辖改革成效落地生根,江门两级法院除采用“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的模式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外,还创新性地组建内含5名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的“绿色无袍法官”队伍。该队伍充分发挥各领域人才在专业性事实调查与认定中的优势,凝聚起有利于专业化审判的多元力量,为“绿美江门”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2025年上半年,涉碳专业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行政案件累计达11人次。
汇聚合力 深化司法服务区域协同
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担杆岛和二洲岛的宁静,被一起盗挖案件打破——吴某等8人潜入保护区,盗挖了包括208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罗汉松在内的珍贵树木。
案件移送至新会区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袁婷姗立即赶赴现场勘查。面对被破坏的海岛生态,她第一时间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邀请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专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您看原地修复的可能性大吗?”袁法官与专业人员深入探讨,共同制定科学可行的生态损害修复方案。
案件审结并非终点,治理延伸更为关键。针对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保护区管理漏洞,新会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一方面深化司法协同,与毗邻的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签订《崖门水道、虎跳门水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建协议》,强化区域司法保护合力;另一方面联合斗门法院向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发出关于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建议,推动当地生态环境治理完善。
司法建议落地有声。保护区管理处迅速回应:“法院的建议切中要害,非常实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巡查频次、完善珍稀物种档案、增设警示标识与监控,堵住管理漏洞。”
“我们以梳理发布的案件裁判规则为引导,推动修复、教育、治理多功能融合共进。”江门中院郭俊平庭长说。近年来,侨乡五邑地区积极凝聚各方合力,守护绿色生态,不断深化司法服务区域协同。通过审执协同、要案会商、交流研讨、机制创建等方式践行预防性司法和修复性司法,逐步推进建设滨海湿地生态环保司法协作保护带建设,有效促进了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精准施策 服务实现“双碳”目标
2024年6月,“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在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揭牌成立。
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核心要求,江门法院以该工作室成立为契机,紧扣“双碳”目标战略,打造了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
今年世界海洋日期间,江门法院在省级自然保护区——江门中华白海豚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创新探索海洋“蓝碳”生态修复方式的运行机制,旨在最大限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双碳’领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人民法院若要以高水平保护护航高质量发展,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同时助力‘双碳’目标达成,就必须充分发挥司法与‘双碳’领域专业的联动合力,搭建协同平台,建立长效互动机制。”肖少杨强调。
2023年,依托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江门中院与多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林长+市级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各方职责,精准发力,确保“护绿有责、守绿担责、守绿尽责”落到实处。
“徐主任您好,我们受理的一起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想听听您的意见……”为妥善处理李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的生态修复问题,承办法官庄华伟专门致电江门双碳实验室的生态专家咨询专业意见。
2025年5月,江门中院、新会区法院联合江门双碳实验室共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与“双碳”目标协同中心,并签署《生态环境司法与“双碳”目标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聚焦“双碳”领域协同攻关,重点推进碳汇损失量化评估、碳汇修复技术规范和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等工作。2025年上半年,江门双碳实验室提供专家咨询意见3次。
从“三合一”集中管辖构建的专业化审判基石,到跨区域协作织就的生态保护网络,再到“双碳”协同机制搭建的专业联动桥梁,江门法院以系统性思维推进环境司法创新,将司法实践深度融入生态治理全局。这些探索不仅筑牢了侨乡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更以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国环境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活样本,彰显了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与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