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肖慧娴 黄淑琼) “我明明打赢了官司,为什么却拿不到钱?”这句话道出了许多当事人在胜诉后遭遇“执行难”时心中的疑问。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裁判文书权益迟迟无法兑现,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道现实难题。
长期以来,部分被执行人通过购买高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来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导致债权人虽胜诉却难以实现债权。针对这一症结,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构建“检察+法院+保险”三方联动协作机制,力求打通民事执行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7月,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江海区人民法院、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保险公司召开协商会,共同制定《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调查、执行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检察院、法院与保险机构将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制度,畅通收益类人身保险产品的调查、执行流程,严防被执行人通过购买高现金价值人身保险产品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主动与法院协作,调取执行卷宗开展细致审查。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重点关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发现部分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存在收益类人身保险产品。江海区人民检察院随即与保险行业协会沟通,联动江门辖区内的会员保险机构共同调查核实,最终在14起案件中,确认被执行人的保单内有现金价值、红利等可扣划款项,共计约88万元。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法院积极响应,迅速扣划处置,让“纸上权益”变为了“真金白银”。
罗某君的经历正是这一机制成效的生动体现。2019年,她因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但债权迟迟未能实现。直至今年,借助新建立的联动机制,江海区人民检察院重新调取卷宗审查,联合法院运用执行查控系统展开深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江某贤名下竟购有6份收益型保险。经保险行业协会协调相关会员单位核实,确认这些保单现金价值合计9万余元可供执行,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后,这桩多年旧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从个案到通案,从机制建设到实际运行,江海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法院+保险”新模式,不仅破除了保险产品执行中的现实壁垒,更真正实现了对执行活动监督的闭环管理,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