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舜同 通讯员/宋世安) 9月29日,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鹤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良发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多项专项工作报告,通报了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等。
会议听取和审议《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鹤山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鹤山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鹤山市2024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通报《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汇报。汇报指出,鹤山市已初步构建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自2023年以来,鹤山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保持“零事故”,未发生亡人消防火灾、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亡人事件,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会议通报了《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鹤山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鹤山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鹤山市西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标准,水质达标率100%;下东断面作为“水十条”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标准,省考断面镇海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地表水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研究了补选代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