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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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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近期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截至1月13日,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森林火险等级高,广大群众应注意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林区严禁动火作业,不要因一时疏忽大意引发山火而触犯法律法规。

    人为因素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重要原因。据国家森防指办公室统计,近年来,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占97%以上,其中,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炼山造林是主要原因。

    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一旦违反有关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单位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将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应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带火种进山,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山上野炊,不准在林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放火驱赶动物,不准在林内上香、烧纸,不准炼山、烧荒,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不准玩火,不准在林区打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内生火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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