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榕 通讯员/林晓晴) 近日,江海区法律援助处收到跨境工伤维权案件当事人吴某邮寄来的锦旗。该处成功办结了辖区首件境外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在埃及务工时严重烧伤的吴某获赔30万余元。此案有效破解了跨境务工“维权难、认定难、追责难”的痛点,为境外务工者提供了法治保障,并为后续涉外法律援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1年,为增加收入,吴某入职某公司从事压铸工作,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工作两个月后,他被派往埃及合作工厂工作。不幸的是,吴某在埃及工作期间遭遇严重工伤烧伤,被迫回国治疗。身体的伤痛和经济压力令他备受煎熬,维权之路更是艰难。他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协商赔偿,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即将走投无路之际,吴某向江海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江海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李帼芬接手后发现,此案面临巨大挑战:吴某作为境外务工人员维权本就困难,加上无书面合同,且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未解决时已办理了简易注销,导致吴某申请劳动仲裁因“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被驳回。
面对困境,江海区法律援助处迅速启动“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指派具有涉外法律事务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的广东上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麦闻文承办此案。
麦闻文梳理案情后,指出此案有两大难点:一是跨境用工关系难以认定,吴某与涉案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工作地点在埃及,国内劳动行政部门无法直接认定工伤,必须先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维权环节多、周期长;二是责任主体“凭空消失”,涉案公司在劳动争议未解决的情况下匆忙办理简易注销,导致吴某申请劳动仲裁时因“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被驳回,陷入“告无可告”的困境。
麦闻文将突破口放在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上,通过反复查阅涉案公司工商档案、注销材料,发现公司股东焦某、陈某在办理简易注销时,未依法结清职工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存在明显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律师果断调整诉讼策略,将焦某、陈某列为共同被告,结合吴某诉求,提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五项诉讼请求,成功打破维权僵局。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吴某在埃及期间的劳动关系归属——究竟是与国内原公司还是埃及当地工厂构成劳动关系?面对被告律师辩解,麦闻文紧扣事实与法理,阐明吴某外派埃及系国内雇佣关系的境外延伸,国内外两家工厂实际控制人均为焦某,吴某的工作安排、薪资发放均由其掌控,符合劳动关系核心特征,应确认与国内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麦闻文当庭提交了吴某与焦某的聊天记录、薪资转账凭证、医疗诊断证明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了吴某工作经历和受伤过程。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律师意见,判决确认吴某与国内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其大部分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在律师和工作人员协助下,吴某顺利完成工伤认定,最终获赔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
江海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的成功办理,价值远超个案救济。下一步,该区法律援助处将持续加强涉外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跨境维权机制,充实人才队伍,优化服务流程,用法治力量守护海外务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