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拼经济、抓招商、上项目、优环境、转作风”,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作出新的贡献。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围绕我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5月完成。由预算工委、监察司法工委、华侨外事工委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二)围绕我市华侨华人新生代引资引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9月完成。由华侨外事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12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版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助推激活“三驾马车”
(四)围绕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6月完成。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助推打造广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
(五)围绕我市工业园区消防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6月完成。由社会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7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工业发展监督的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助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七)围绕我市城市供水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5月完成。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开展《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农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九)7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8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围绕我市幸福河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10月完成。由农村农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助推打造生活更加殷实的幸福侨乡
(十六)12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七)12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六、助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门平安江门
(十八)3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九)5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5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一)围绕我市加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于9月完成。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二十二)3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三)7月召开202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监督工作会议,听取江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汇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分析研究经济发展趋势,加强经济运行监督。由财政经济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四)8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五)8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六)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七)10月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跟踪监督省人大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