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江环宣) 6月8日,我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批信访举报件10件(来电2件,来信8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大气5件、水1件、噪声1件、其他污染3件。其中,蓬江区2件,新会区1件,台山市4件,鹤山市1件,恩平市2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本批信访举报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