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衣保轩)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本月起,江门取消罕见病参保患者门诊购药报销起付线,职工、居民医保高额单独支付药品年度报销限额分别增至82万元、54万元。切实减轻重病、罕见病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
自7月1日起,全市罕见病参保患者前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使用医保目录内罕见病药品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设置报销起付线,也不占用门诊统筹人头包干额度,直接计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标准不低于就诊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比例。保障病种参照卫生健康部门罕见病目录划定,药品支付范围与国家医保目录保持统一,实施动态更新。目前,江门已有69种罕见病、153种罕见病专用药品纳入专项保障范围。
我市同步优化单独支付药品大病保障机制,2026年起将普通门诊产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调整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单独支付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由2025年的58万元提升至82万元,居民医保从30万元上调至54万元,进一步强化了医保基金对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保障能力。参保人就医期间使用单独支付目录内药品产生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单独结算,不设起付线,不纳入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额度,也不单独设立最高支付限额。7月1日起全省共有729个药品纳入单独支付清单。截至2026年5月,全市单独支付药品已完成21.44万人次结算,总结算费用5347.55万元,其中普通门诊相关药品通过大病保险报销27.86万元。
下一步,江门将依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守住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底线的前提下,持续扩大单独支付药品保障覆盖面,指导医药机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单独支付药品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持续优化药品供给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地适配群众日常诊疗、慢病管理和特殊病症救治等用药需求,有效降低参保群众个人医药支出压力。医保部门还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优化经办服务,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适配调整,确保参保患者应知尽知、待遇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