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沪市ETF尾盘改集合竞价、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A股交易新规于7月6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沪深北交易所于4月24日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统称《交易规则》),标志着A股交易制度迎来新一轮系统性优化。
根据《交易规则》,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证券范围将由此前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股票以及沪深ETF。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撮合原则、行情及数据披露等安排保持不变。
沪市A股和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深市A股、ETF以及北交所A股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围后,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成交时间,有助于满足调仓、配置等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稳定性,为中长期资金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交易渠道。
吴京(中国银河证券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资本市场研究员):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延长了实际交易时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改善A股和沪深ETF的整体流动性。大额交易订单通过盘后执行,可以避免对盘中连续竞价阶段流动性的冲击,使得盘中交易更加平稳。尤其对于中小盘股和部分ETF,大额交易转移至盘后有助于降低对盘中价格的干扰,缓解尾盘价格异常波动。
田利辉(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本轮规则调整,体现了A股向成熟资本市场交易体系靠拢的演进方向。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的扩大,为大额资金提供了规避盘中价格冲击的独立成交通道;主板风险警示股涨跌幅比例放宽,有助于提升板块定价效率。另外,基金尾盘交易切换为集合竞价模式也将使收盘价更能充分反映多空博弈的均衡结果。
(陈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