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江仁轩)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10起工程领域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针对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收到整改通知拒不执行、拒绝配合人社部门调查、不按要求提交用工材料等行为从严查处,用实际行动释放工程用工违法“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切实守护务工人员工资权益。
工程行业链条长、用工人数多,是欠薪问题高发领域。本次曝光的10家企业,违法情形主要分为三类,有的企业违规分包工程,造成工人工资被拖欠;有的企业在人社部门上门核查项目用工情况时,始终拖延、拒绝提交完整资料;还有企业在工人投诉欠薪后,负责人刻意失联、回避配合执法,即便人社部门通过短信、邮寄、官网公告等多种方式联系,也拒不露面处理工资纠纷,全部被依法处以罚款。
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蓬江棠下二期碧桂园项目总包单位,因为违规分包装修工程,导致下游分包单位欠下工人工资。当地人社部门依法使用项目工资保证金,向59人支付了83万余元工资后,这家公司依旧拖欠56名工人近97万元薪资,且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最终被罚款2万元。福建万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建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在江海区嘉福铭著花园项目施工,人社部门先后下发多份文书,要求两家公司到场接受询问、提交完整用工材料,两家企业仅少量补交资料,始终无法提供全部所需材料,分别被处以1万元、1.2万元罚款。
浙江弘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新会建发和玺项目劳务工作,多名工人反映被拖欠工资,人社部门立案后反复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方始终不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情节较重,被罚款3万元。深圳市泽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一名工人17168.12元工资,欠薪时长超过半年,新会人社部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结清,企业逾期不改正,被处以1.5万元罚款。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企业抗拒监察、不按要求报送用工材料、收到整改指令拒不落实,可处以2000元至2万元罚款;如果企业拖欠工资后,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调查处理,按照广东省相关条例,最高可罚款5万元。相关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的,还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劳动者如遇欠薪或发现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劳动监察调查等问题,可拨打12333或前往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也可在微信小程序“江门人社-欠薪投诉平台”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