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要闻
上一版
3
4
下一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江门市人民政府令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
上一篇
2026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人民政府令
第16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6年8月6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十六届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吴晓晖
2026年8月13日
3
上一篇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
05079094
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