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鹤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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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山首次实施“远程入矫”
科技赋能,让刑罚执行更有温度

    “我们是鹤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你身体原因不能现场办理入矫手续,我们根据《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你进行‘远程入矫’。”近日,鹤山市司法局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为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钟某举行了一场“远程社区矫正入矫仪式”。据悉,这是鹤山首次开展“远程入矫”,是鹤山智慧法治建设取得的又一成果。

    去年以来,鹤山市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覆盖全市镇(街)、村(社区),为群众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也为开展“远程入矫”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有效减轻入矫对象负担,让刑罚执行既有严肃性,也更有温度。

    文/江门日报记者 张舜同 通讯员 潘绮婷

    “云端”入矫

    提升依法矫正温度

    2020年7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要求。“对于社区矫正对象,除了实施处罚,更需要通过教育感化来让他们深刻认识错误,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重拾生活信心,重新融入社会。”鹤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人李炎江表示。

    据介绍,社区矫正对象钟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7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需要在8月19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完成入矫手续。但钟某身处外地并刚刚完成生产,且婴儿患有黄疸症需要照顾,她无法立刻回到鹤山完成入矫手续。

    考虑到钟某的实际情况,鹤山市司法局决定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的视频通话功能,以远程方式为钟某办理入矫手续。同时,鹤山市司法局要求钟某家属到现场代办相关手续,仪式全程各项手续与相关文件都通过摄像头清晰地传达给钟某。同时,为了保证入矫仪式程序规范、公正,该局邀请鹤山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接下来,鹤山市司法局将做好对钟某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做好远程教育学习和心理疏导谈话,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社区矫正工作。

    “智慧”赋能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鹤山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科技法治建设作出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科技与法治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该局积极打造“智慧公法”项目,依托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应用12348热线平台,配备11台触摸查询一体机设备、22台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终端机,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架构到线上法律服务“云平台”。群众只需通过下载相关手机App,便可随时随地接通“云平台”终端机,线上咨询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获得在线法律服务。

    对钟某实施“远程入矫”,是鹤山市司法局有效运用“智慧公法”建设成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体现。在数字赋能矫正管控方面,鹤山市把社区矫正数字化改革项目纳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体系,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整体智治”融入发展,助力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此外,该局还用好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在服刑人员和其家属之间搭建起“亲情的灯塔”,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刑事执行的力度,也有人文温度。去年至今,共开展远程视频会见550次,实现会见人数1058人次。

    目前,鹤山正积极打造江门地区首个“智慧法治中心”,并创新打造“1+7+N”智慧法治基地模式。接下来,鹤山市司法局将不断完善“智慧法治”服务平台的搭建和设备、软件的配置,同时,不断提升“智慧法治”建设水平,开启鹤山法治建设的数字化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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