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邓榕 通讯员/江卫宣)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9月5日,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通告称,疫情防控期间,对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进行调整,按照人群类别划分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儿童到定点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联系电话3165500)就诊。
二、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但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孕产妇、儿童,到以下定点医院就诊:江门市中心医院(儿童,联系电话3165500)、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孕产妇,联系电话3920322)、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702299503)、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622020)、台山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5552071)、开平市中心医院(联系电话13828056765)、鹤山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839322,13360210335)、恩平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7714991)。
三、发热孕产妇、儿童可前以下往定点医院就诊:江门市中心医院(联系电话3165867)、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联系电话3508561)、江门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3887111)、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736121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3953346)、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总院(发热孕产妇,联系电话6182239)、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第一门诊(发热儿童,联系电话6662129)、台山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5552077)、开平市中心医院(联系电话2371708)、鹤山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360210335)、恩平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7815125)。
四、其他类型孕产妇和儿童,除以上机构外,也可到其他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