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辉
新时代的法官要恪守司法为民理念,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干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惩罚犯罪、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生动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的复杂局面,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阐释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体现了百年大党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执着和坚定,彰显了谋划复兴伟业、擘画强国蓝图的历史主动和使命担当。
以上重要著作和论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以统一思想和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法官要以此为契机,深学细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认真真、原汁原味学好用好重要著作和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笃行实干,切实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能力水平。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在法治领域的直接体现,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本质要求和应有之义。司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前行。作为一名法官,对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在第一时间跟进学习,深刻领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的认识。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火墙”。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当前,人民的法治需求显现出新特点,更加关切对于法治建设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期待法治的实体正义,高度重视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而且期待法治的形式正义,对法律程序规范化运行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不仅期待法治机关更加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了解人民群众意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而且期待法治机关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法律的创制与实施。这就要求新时代的法官要恪守司法为民理念,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干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惩罚犯罪、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摒弃机械司法的陈旧观念,努力让审判工作既有力量更有温度,回应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大力促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坚持公正司法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于法院工作而言,就是要立足司法实际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作为党员干部,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通过学懂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笃行而不怠。努力在个人的工作领域为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