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孟庆雷)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确认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的通报》,我市推荐的16个村(社区)全部榜上有名,获评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东的一项基础工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重视基层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创建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建设考评等全市重点工作紧密结合。2020年至今,在全市培育了一批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社区),共有52个村(社区)获评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这次获评的16条村(社区)分别是蓬江区杜阮镇上巷村和环市街道丰雅社区,江海区外海街道银泉社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茶坑村、司前镇兴篁村和睦洲镇南安村,台山市台城街道南坑村、四九镇东方村和赤溪镇护岭村,开平市百合镇儒东村和三埠街道簕冲村,鹤山市龙口镇青文村和宅梧镇靖村村,恩平市沙湖镇东岸村、君堂镇黎塘村和那吉镇潭角村。
为确保创建质量,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对标“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多方位开展工作,通过实地考察、联合推荐、公开公示等程序积极向上级申报,有力推动我市基层依法治理。接下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为我市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牢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