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周志定) 近日,广东省委作出决定,授予39个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80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市共有2个单位和4名个人榜上有名。
市财政局、新会区检察院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罗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崔秋江、江海区委副书记易立、台山市斗山镇委书记李智勇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全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市,连续三年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在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期间,我市涌现出一批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门、法治广东作出积极贡献。